代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业务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1日 字体:【

        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规定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国家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管。


       我司可为客户提供代理咨询“一站式”服务,包括代办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、TDG分类 /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(空运、海运、公路、铁路)、GHS分类、编制安全数据单(SDS)、编制GHS危险公示安全标签等一整套申报所需的资料文件,都可为客户代理。


       另外我司还可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,具体如下:①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相关国家法规与程序的咨询;②专项检测相关疑难问题解决(例如:加急、取留退样品等);③申请材料准备的咨询与帮助;④全程除必要检测费用外,无任何额外费用。


       所需材料如下:申请表、成分声明(全成分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中文MSDS、GHS标签等有关材料。
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沈志毅,刘曦阳
电话:020-38872896, 020-38872897
手机:13600056381, 13928819899
邮件:shenzhiyi@ccicgd.com , liuxiyang@ccicgd.com



  相关文件下载
  ▶ 检验鉴定委托单
  ▶ 样品测试委托单

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